人民网郑州5月10日专电 5月9日,一场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背景下冤错案件的防范和纠正”为主题的座谈会在郑州举行。这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连续第四年举办“5.9”错案警示日活动。全省法院系统相关负责人、法律界学者、律师参会。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指出,河南省高院面对赵作海、李怀亮等案件,坚持有错必究,这种勇气与胆魄,令人敬佩!通过这些案件的处理,让我们反思目前存在的一些结构性缺陷,也让我们看到了改革、发展的目标和路径,使我们追求的一些法制理想在中国大地扎根发芽,并最终成为一种制度性架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认为,在当前法制中国建设的背景下,研讨错案,防范错案,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对于促进我们国家的司法公正,推动法制中国的建设意义重大。他同时指出,虽然错案的危害甚大,但只是在审判过程中出现的个别的现象,不是司法工作的主线,也不是刑事审判工作的主流,对此必须有清醒认识。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强调,要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模式,解决好审判与辩护的关系、控辩关系以及审判长地位和作用问题。
张立勇在发言中指出,做好冤假错案的防范工作,最根本的是要从问题入手,破除影响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落实的思想和机制性障碍。他提出“七个必须”:一是必须发自内心地尊重被告人人权。扎实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依法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二是必须千方百计保障律师的辩护权。三是必须坚决反对和杜绝“形式法治主义”。四是必须彻底打消思想顾虑,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责任,该宣告无罪的,坚决依法宣告无罪。五是必须尽快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权运行模式。六是必须大刀阔斧地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七是必须坚定不移地把错案责任追究到底。对办错了案件、应当承担错案责任的法官,不论调整到哪个工作岗位,不论在职还是已经退休,一经发现,问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