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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出:“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是制约司法公正两道坎

  发布时间:2014-11-18 09:05:58


   “当前,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要进一步‘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为司法公正排除外部干扰。”17日,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在中国记协在京举办的“新闻茶座”上,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这样表示。

  当日,任进以“解读四中全会:司法改革与司法公正”为题,与中外记者进行交流。他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不是地方的“工具”。要建立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制度机制,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茶座上,任进还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管辖体制、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等方面,对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改革、保护司法公正的具体要求进行解读。

  外国媒体驻京记者、港澳台在京记者和内地记者参加了交流活动。

责任编辑:孙玉霞    

文章出处: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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