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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骗婚诈人钱财 儿媳动情假戏真做

  发布时间:2009-09-01 10:03:39


已入不惑之年的潘某慌称与人结婚骗取钱财得手后,又带着儿媳再次行骗,岂料儿媳与对象一见钟情,吐露真相揭发犯罪,潘某落了个鸡飞蛋打又锒铛入狱。8月12日,尉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潘某犯诈骗最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潘某1966年5月生于贵州省平塘县,20多年前与丈夫结婚,丈夫老实忠厚,现如今儿子也娶妻生子,儿子常年外出打工,儿媳温柔勤快,小孙子聪明可爱,但潘某好吃懒做,喜欢赌博,一家人日子过得很紧巴,潘某天天盼着天上能掉馅饼,做梦都希望能轻而易举地发大财,机会终于来了,2009年春节刚过,潘某一个远房表嫂小因(化名,在逃)打来电话,说让潘某跟她一块到河南找个对象骗点钱话,过半年再回去。潘某一听喜出望外满口答应,几天后,小因和甘美(化名,在逃)约潘某一块到贵阳,在一地下商场化了150元钱为潘某办了假身份证,三人便乘车赶到事先由张某(在逃)联系好的尉氏县水坡镇王某家,潘某谎称丈夫一年前上山砍柴摔死了,愿意与王家患癫痫病的儿子一起生活,索要彩礼15000元,王某看了潘某的身份证,想想儿子也需要人照顾,就东凑西借凑足了钱给潘某,潘某把钱交给了小因说先带回去还债,自己在王家住了20多天,百般表现博得了王家的信任,提出家里有一个一岁多的小孩想回去带过来,王家又给潘某了1300元钱、一条棉被让潘某快去快回.王某回去后向小因索要现金7000元,并再次给王家打电话要再汇2000元,王家没钱再汇。期间,潘某赌博输了5000元。

看钱来这么容易,潘某心有不甘,今年4月份,潘某又指使其儿媳李某再次到尉氏县水坡镇骗婚,将儿媳介绍给同村路某,岂料其儿媳和路某一见钟情,不仅没有向路某索要钱财还向路某说明了真相。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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