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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是青年法官的指路明灯

  发布时间:2014-10-31 15:35:05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中央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决定》于法官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对于青年法官来说,则照亮了我们的职业之路。

  《决定》对于包括法官在内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把法治的思想和意识放在第一位。在能力素质方面,把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放在第一位。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把审判工作和基层工作放在第一位。

  对于青年法官来说,《决定》是一盏指路的明灯,告诉我们前进的方向,并帮助我们以脚踏实地的态度,将我们的职业生涯走得坚定而精彩。

  要坚定对法治的信仰。党的第五代领导集体提出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和保障。法治梦如果不能实现,中国梦的实现则无从谈起。要在全社会建立对法治的信仰,那么首先必须要坚定法律从业人员对法治的信仰。作为青年法官,要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让“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入脑入心,并以此规范自己工作与学习的方方面面。

  提高职业素养与专业水平。职业素养与专业水平是法律工作者的立业之本,也是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根本要求。无论是“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还是“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决定》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律工作者素养技能的重视。青年法官当以素养为荣,以专业为本,认真钻研法学知识,努力提升“硬实力”,增强为人民服务,为法治服务的本领。

  要俯下身子才能触到社会的脉搏。青年法官的奉献在一线,机遇也在一线。《决定》中初任法官一律在基层任职,建立法官逐级遴选制度等要求,表明了中央把法律资源向一线倾斜,向基层倾斜的指导思想。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则免除了青年法官的后顾之忧。青年法官应树立到一线去锻炼自己,到基层去服务人民的思想信念,用兢兢业业的工作实现个人价值。

  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时说:我们要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这是对青年法律工作者深切的鼓励与召唤。对于青年法官而言,用奉献推动中国法治梦想,实现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人生价值,是回应这一鼓励与召唤的最好方式。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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