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赴安徽、福建开展巡查工作。
在分别听取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的工作汇报后,张建南介绍了建立司法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司法巡查的工作重点及方式,就圆满完成此次巡查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张建南指出,本次司法巡查工作以惩治腐败、转变作风、严明纪律、选人用人为工作重点,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违反“四风”、违反政治组织纪律等问题。全体巡查人员要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减少没有实际意义的走访和座谈。在巡查过程中,要找准谈话重点,防止形式主义。
张建南强调,司法巡查制度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被巡查法院要正确认识并积极配合巡查组工作,实事求是提供真实情况,并做好巡查动员,营造良好的巡查氛围,以便对问题抓小抓早,推动法院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
9月11日上午,安徽高院、福建高院各自召开动员大会。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组长、最高法院咨询委员、河北高院原院长高勇、山东高院原院长尹忠显分别作动员讲话。巡查期间,巡查组将采取走访纪委、组织部、政法委、人大、政协、检察院等部门、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等方式,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贯彻党的政治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选拔任用干部政策等重点工作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