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尉氏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状
尉氏县位于豫东平原,属于典型的农业大县,下辖9乡8镇518个行政村,18.6万户,农业人口73.9万。 尉氏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始建于1997年,经过十年的快速发展。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尉氏县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家,固定资产规模1.23亿元,从业人数2000余人,带动农户1万余户,仅2007年销售收入就有8580万元。由于尉氏县落实《农村专业合作社法》时间较晚,仍然有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社会上处于一种游离状态,是没有办公场所,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没有注册登记的“三无组织”。就注册登记情况来看,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36个,未有注册登记的5个。尉氏县按合作类型划分:专业合作社1个、股份合作社9个、专业协会25个、农村科技协会2个、其它类型4个;从行业分布看,已经注册的行业情况有其中从事种植业的有17家、养殖业13家、加工业6家,其它类型占9个;按创办形式来分:能人或大户牵头创办的占19个、依托乡镇或村创办的7个、依托龙头企业创办的1个、其它占5个;根据注册投资规模,5万元以下的18家,10万元以下的7家,50万元以下的2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4家。按成员的地域范围来分,除1个跨省内的之外,其余31个在本乡镇地域之内。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地位及作用
尉氏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初步建立和发展,对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市场经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近两年尉氏培育出的示范专业合作组织,普遍呈现出了“建一个协会(合作社)”,兴一项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群众“的景象,具有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树立了榜样,作用明显。
1、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市场为导向,千方百计地引进名优品种,发展特色农产品,壮大支柱产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如尉氏县永兴镇三柳村辣椒协会,成立后的几年内,辣椒种植面积就由几十亩发展到上千亩,品种由单一品种发展早、中、晚和反季节品种20多个,带动全镇8000余户从事辣椒生产,总面积达3万亩。协会通过网络信息与20多个商场和营销商建立了联系,每年销售辣椒3000多吨,直接为椒农每年增加收入500多元。同时辣椒产业的形成,还带动了餐饮,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以辣椒生产,运销和加工为龙头的产业群体,优化了农业结构。
2、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措施。有龙头企业带动的地方,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联合起来,形成“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使产业化的链条更完整,更紧密。尉氏县贾鲁开发总公司是随着贾鲁河鱼鸭混养面积的扩大于95年产生的,相继建设了种鸭繁育场蛋品加工、饲料厂、雏鸭孵化场、鸭研究所、鸭业协会等服务机构。使尉氏县贾鲁河滩成为我国长江以北最大的鱼鸭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的一面旗帜,目前开挖面积达8000亩,拥有养鸭户2500家,养鸭400万只,年产鲜蛋5.6万吨;拥有各类蛋品加工厂企业50多家,年加工蛋品10000多吨;饲料加工厂企业10余家,年产饲料10多万吨,滩区总产值达6.5亿元。马庙村鱼鸭混养协会以尉氏县贾鲁开发总公司为依托带动会员搞好规模养殖。目前,协会会员270个,2007年销售收入近亿元,会员户年人均纯收入4600元,是全县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多。这种以本地资源为优势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增值模式,是最具有发展前途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极大地推动了产业化的经营。
3、将小生产与大市场实行有效联络。农户单家生产规模小,风险大,效益差,无法与大市场实行联结,专业协会成立后,上接市场下联农户,左右与科研单位,加工经销企业联合协作,进行示范技术推广,实现销售信息共享,免费科普培训等服务,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尉氏县庄头乡高寨村因势利导,把分散从事韭菜生产,小区域流通,小规模初级加工的农户组织起来,组建了高寨韭菜种植协会,协会面向市场,强化服务,对会员采取统一供种,统一价格,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销售。同时建设了高寨韭菜批发市场,建立了一支20多人的营销队伍,有效地解决了韭菜种植户的“卖菜难,增收难”问题,使会员切实得到了实惠。在协会带动下,目前全村发展拱棚韭菜面积2000亩,会员185户,亩产韭菜3000公斤,亩均效益4500元。同时带动周边村发展拱棚韭菜10000余亩,年创产值6000余万元,促进了农村奔小康的步伐。
4、提高了协会成员的素质,实现了农民的增收。
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活动范围涉及种、养、加等领域,这些合作组织大多由素质较高的能人牵头领办,吸收的会员与一般群众相比素质也相应较高。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运作过程中,都经常举办不同形式的农业、科技、市场、管理、职业道德等知识培训班,使大多数会员能成为懂科学、会管理,讲效益的能人,其素质的提高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凡是合作组织成员,年收入均比当地平均收入高出数倍。实现了农民的增收,如张市镇大桃专业合作社自合作社成立以来,先后举办培训班60多次,培训人数达到1.2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4万份,仅去年以来就为社员进行现场指导300多场次,极大地提高了会员素质。截止目前,合作社已发展社员720户,发展大桃面积3.1万亩,年产大桃4500万吨,年创产值7200万元,多数社员年纯收入都在万元以上。
三、经验与教训
尉氏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只是刚刚起步,但总结创办比较好的几个专业合作组织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有以下几方面和体会: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除了内在的动力外,需要政府的有效支持和保护,出台这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积极扶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扶上马,送一程”,但不能干预和参与。二是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章程,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选出能人牵头的好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三会”制度。三是必须坚持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办专业合作组织。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部分由村组领导人发起领办的,其经济管理、行为要严格与村委会分开,实行按章程民主管理,独立核算。要逐步发展把支部建立在合作组织内,实行“支部+协会”增强党在组织内部的凝聚力。五是要明确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和积极引导,不能多头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
据我县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情况,主要存在下面几个问题:
1、规模小,发展慢。截止目前,尉氏能称得上的专业合作组织仅为32家,但大部分是松散性的管理,尚处于初步阶段,规模、数量、功能等方面都是低层次的。
2、内部运行不规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靠个人权威、能力来维持管理和运作,内部制度、章程不健全。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和注册登记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这些合作社、协会的起诉、应诉地位就成为难题。
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人才短缺。目前无论是在农村还是政府管理机构,合作社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工作经验和方法与当前形势需要不相适应。
5、财政扶持资金少,创办及运行中缺乏资金保障。
6、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新生事物,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部门支持,但在实际中各级领导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不到位,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7、外部经营环境差,上级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8、关于相关法律问题,首先,现有农村专业合作社注册行为和内容不规范,有些合作社注册的人数和资本与实际不符,存在名为合作社,实为个人组织的问题。注册意识不强,一张桌子一个人,拉个横幅就成立现象依然存在。其次,农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督不规范,财务和经营不公开,基本上还是存在人治的问题。第三、对内对外法律纠纷矛盾现在并不突出。由于我县农村合作社大部分为农产品和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基本是一次交易一次结账的现金模式经营,对外产生纠纷的情形不多。对内,绝大部分农村合作组织均以邻居、亲朋、好友为纽带,内部纠纷内部消化的成分居多。因此,我院现在还没有受理此类案件。
五、对以上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建议:
1、加强领导,营造宽松环境。进一步更新观念,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部门分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出台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并落实到位,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在资金扶持上,目前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太少,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应增加比例,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同时使支农资金重点转向扶持合作社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市场营销方面。
3、实行规范化运作。每建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规范化运作制度,实行规范运作,一是制定章程,对合作社组建原则,服务宗旨,组织机构,内部制度和社员权利义务等内容作明确的规定。二是出台财务管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三是规范内部动作,实行民主管理,成立管理机构(理事会、监事会)。四是规范合作社经营决策。五是规范合作社盈余分配。
4、实行定期培训,提高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的素质。 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其规范运作,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邀请大专院校的教授、市场营销方面的专家,举办培训班,进行合作业务知识、市场营销、经营管理及法律道德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5、加大宣传和典型示范力度。为扩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影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推广一批能人、龙头企业、农技部门等牵头领办的典型经验、典型示范试点,使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6、做好技术、信息、产销衔接、“绿色通道”等各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