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上级号召,进一步加强我院学习型法院建设,现就我院创建学习型法院作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创建学习型法院的目的意义,把党建理论和学习型法院建设理念结合起来,把创建学习型法院作为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目标,健全学习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我院审判工作的创造力和执行力,推进法院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二、基本要求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扎实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活动,将其与“三项重点工作”紧密接回来,坚持多举措狠抓学习型法院建设,在全院上下营造崇尚学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不断提高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上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率先探索、创新实践的改革意识,进一步坚定信念、提升素质、扎实工作,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法院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
3.向实践学习。鼓励广大干警坚持走群众路线,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通过带案下访活动,组织干警将审判重心下沉到基层,下沉到前治,带着问题去基层调研,带着问题向群众学习,更好的掌握基层动向,更好的掌握乡情民俗,将问题解决在了基层,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深化学习效果。
4.业务学习。重视基础法学理论和应用法学理论研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业务讲座,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和疑难案件研讨,鼓励干警积极开展案例研究、学术研究,营造浓厚学风。提倡和鼓励干警参加在职高等学历教育、网络职业培训及自学、函授、脱产学习,提升学历教育层次,调整知识结构、更新知识内容。广泛开展大练兵、案例评析、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庭审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干警学习兴趣。建立岗位分类培训体系,加大党员干部法律运用和审判技能培训,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明确责任。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和统一领导,成立学习型法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渠红 院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耿福彦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 峰 党组副书记
朱广平 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
宋国君 党组副书记
仝新华 党组成员
曹新民 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正式出,负责日常工作。由政治处负责对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进行日常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考评工作。
( 二)完善方案、健全制度
为确保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正常进行和有效开展,分别制定全院、各部门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和任务以及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保证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内容、有目的。建立学用结合的考评体系及机制,“有学习制度、有学习阵地、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体会、有学习效果”等“五有”学习保障措施得到落实。深化公开承诺制,今年重点从改进司法理念、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案件质量和调解率等方面公开承诺。
(三)创新载体,扎实开展
以每个部门为单位,成立二十二个学习小组,由各小组组长担任该学习小组组长,在全员的统一规划下具体负责本小组学习计划的制定,指导本小组成员的学习计划的制定、各学习阶段的总结和督导。根据工作岗位和年龄不同的需要,有计划、有批次地安排全体干警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法院政务网;在学习中,院领导要切实履行责任,带头学习,带头进行宣讲辅导,带头调研,带头解决问题。
(四)狠抓落实,注重成效
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使学习成为“学理论、议大事、转挂念、出思路、保发展”的有效形式。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完善考核机制,检验干警学习效果,按照全面、及时、真实、客观的要求和“全员建档、分类考核、量化标准、动态管理”原则,对每位法官干警的审执工作、宣传调研、学习培训、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等内容进行分类记录,实行“一季度一评查,结果排名次,查案追责制”,将考核结果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