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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群众路线走访,化解双方十年积怨

  发布时间:2013-08-06 17:20:18


   8月1日,原告张某年逾八旬的父亲冒着酷暑,亲手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一起历时十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在院长渠红的积极协调下得以圆满结案,获得群众交口称赞。

  2002年12月6日晚,家住尉氏县十八里镇的张某到同村张某家闲聊,因言语不和起意杀人,在用扳手将张某打昏后,张某又将张某7岁的女儿强奸并残忍杀害。张某经抢救治疗后出院,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2003年张某被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家属11127元。2004年张某被执行枪决。但双方的怨恨却并没有因此而化解,张某的父母只好背井离乡到外地打工,十多年有家不能回,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也一直没有履行。

  今年7月19日,尉氏法院院长渠红在一次群众路线走访中了解到该案情况,看到原告人张某重度残疾,而其父亲也已年逾八旬,两人都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渠红当即与当地政府联系,经过多次协调沟通,考虑到原告一家身陷囹圄,而被告父母也年迈无力、流离失所,尉氏县十八里镇政府决定以救助形式将赔偿金额支付给原告人,解决了原告人迫切的生活问题。之后,渠红又亲自找到被告人的亲属,通过他们与远在外地的被告人张某的父母取得联系,力图化解双方积怨。

  7月25日,在多次电话沟通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被告人一方出资,原告人一方将被害人迁葬别处。背井离乡十多载,已逾古稀之年的张某父母终于得以重返故乡,而得到救助的原告人也表示不再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一场跨越十年的恩怨就此化解,两个家庭也都各自走向安宁的生活。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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