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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五项措施推进“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29 16:46:06


    

    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教育和惩戒力度,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尉氏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进行了精心部署和周密安排。

    二是公开选取见证人。向社会公开征集见证人,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凭有效证件报名,从中抽取10人为见证人,涵盖了农民工、教师、私营业主、律师、机关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

    三是全程参与监督。活动期间,我院对一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公开曝光和集中执行。从寻找执行线索,查询、冻结账户到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以及集中发放执行款,见证人和媒体都全程参与,亲身体会了执行工作的困难,加深了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完善联动执行。加大与公安、检察、工商、税务、银行、国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查询、搜查、悬赏举报等手段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措施。

    五是广泛宣传发动。在县电视台和主要的乡镇、街道、村庄、集市广泛宣传“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为执行工作赢得了广泛的舆论支持,对“老赖”形成巨大的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执结各类疑难案件12件,执结标的110余万元,获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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