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7日,尉氏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利用人民评审团参与庭审成功调处了王小龙故意伤害案。开封市中院和所辖十个县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观摩,庭审中充分发挥评审团的庭审功能,经过陪审员的庭前、庭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使一起难以调处的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庭后针对人民评审团工作进行了座谈和调研,认为尉氏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团作用,帮助解决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重大案件,提高法官做人民群众工作能力,更好发挥司法为民服务的功能和作用,在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民意沟通的桥梁,受到了旁听法官和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