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的张某在江苏省昆山市落网了”,得知这一消息后,尉氏县法院执行局领导马上决定派员和公安人员一起到昆山市将涉嫌“拒执罪”犯罪嫌疑人张某带回,这是尉氏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重拳出击打击逃避执行。
2013年大年初九,由于正值春运高峰,根本就无法购买到火车票,为尽快达到,执行干警和公安局的两位办案人员只得开车赶往昆山。汽车刚一进入安徽省境内,遭遇大雨,加上天气寒冷,路面变得越来越滑,车子行的很慢。到了江苏省境内,又遭遇大雪纷飞,路况变得更加不好。原本计划9个小时的路程,他们整整跑了14个小时才赶到昆山市,这时已经是深夜11点了。
刘某诉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尉氏县法院执行局在2011年立案。因案件标的较大,被执行人张某一直外出,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对方查询,始终无张某确切信息。因本案张某已符合“拒执”犯罪的构成要件,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受理后对张某实施了“网上追逃”措施。在此期间,我院得到消息称被执行人张某近期在昆山市购买了一部比亚迪小轿车,我院立即将这一消息提供给公安部门。“皇天不负有心人”,2013年1月18日,张某被昆山市公安局抓获。2013年2月28日,本案执结完毕。
这是尉氏县法院联合公、检,重拳打击“拒执”犯罪的又一实例。尉氏县法院一直探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案件解决机制。为此,我院在通过联动平台与公安、检察院就“拒执”罪的构成要件、证据采集等方面达成共识的同时,也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收集、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保证相关程序的顺利开展。通过这一系列的威慑行动,给那些试图逃避执行的“老赖”们敲响了法律的警钟,也带动了全社会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