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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春节礼物

发布时间:2013-03-05 08:32:37


2013年大年初一晚上10时许,放假在家过年的尉氏县法院执行员赵法官接到当事人黄某打来的的电话,称多年找不到的被执行人李某已回家过年。赵法官马上向领导汇报,由于时间紧迫院,领导要求明天7时出警执行。初二一大早,执行人员及法警冒着严寒,驱车30余公里赶到李某家,将刚起床的李某强行带到法院。

黄某与李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09年2月20日,尉氏法院判令人李某赔偿黄某共计91972.4元。执行局立案执行后,李某为逃避执行,长期外出打工不归,经多方查找无音讯,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我局在做好黄某的稳控工作的同时,也始终没有放弃寻找李某下落。

将李某带到法院后,经做工作,李某仍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且拒不配合医院做拘前体检,致使公安机关无法收拘。到了中午,多名干警接到了家属打来的吃团圆饭电话,但此事没有一个人顾上吃饭。直到下午3时许,在执行干警的说法教育下,李某终于配合打医院做了体检,李某被依法拘留。听到李某被拘留的消息,原本很“镇定”的李某家人终于不“淡定”了,他们急匆匆的送来了部分案件款。

拿到钱的黄某脸上笑开了花,她一个劲的对执行干警说谢谢,其实又何必言谢那,群众的满意和笑容已是我们最好的春节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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