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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天立案当天调解

  发布时间:2013-01-30 16:08:24


    2013年1月24日,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针对特殊案件启动快速审理机制,特事特办,急当事人之所急,一天内调解审结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为患病当事人追回医疗费30万元,从而保证了患者看病治疗的费用,使患者得以继续治疗。

    原来,家住尉氏县洧川镇某村的李某被诊断为胃癌,到河南省某医院住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术后李某感到上腹部疼痛且病情加重,经过与院方协商被送往某军区医院治疗。经诊断为某省医院手术失误导致李某肠瘘转入军区医院。后面对巨额的治疗费用李某束手无策,交不上治疗费就无法继续看病,而与原先就诊的某省医院协商更是没有结果。无奈李某家人报着试试的想法打通了洧川法庭庭长戚振岭同志的电话,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戚庭长当即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随后又带领干警和李某家人赶到某省医院进行协商,听到法官们此行的目的,院方不是闭而不见就是推三阻四。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法官仍没有恢心,而是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到院方的法律顾问,向其陈明利害关系,希望院方能坐下来协商此事。最终通过法官的努力院方同意和患者家属谈判,在法官们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的耐心苦劝下,院方同意为患者赔偿医疗费,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院的责任以及李某看病实际需要支出的费用,院方同意支付患者李某医疗费30万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见双方达成协议后法官们为防止出现变卦当即让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通过远程网络传输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随后医院方也当场支付了赔偿款30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此时天色已晚,看着患者家人的感激之情,法官们奔波一天的疲惫一消而散,踏上了回家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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