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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对干警下基层工作勤督查严考核重奖罚

发布时间:2009-08-31 17:04:46


为保证政法干警下基层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尉氏法院按照政法干警下基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对六个一工作落实情况量化指标、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评挂钩,表彰先进和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了干警下基层工作的积极性

  针对少数干警借口工作忙、下乡不方便、进村工作搞搞形式的错误思想,尉氏法院对政法干警下基层工作建立群众监督制和内部督导制,采取走访群众、查看记录等形式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分层次多渠道进行考核。一是明确督导内容:一村一警、每村有联系牌不少于6个、走访10户,联系卡发放率100%、群众熟知率100%,有办公地点、下基层干警每周到联系点工作一天;了解社情民意情况(村人口数、重点人口数、固话数、信访情况、不稳定因素),8月底以前走访率达到80%,9月底以前走访率达到85%,10月底以前走访率达到90%,11月底以前走访率达到100%。每周一篇走访工作日记,每月给联系点群众办一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情况。帮扶困难户不少于2户,帮扶资金不少于200元;每半年给联系点群众及所在学校上一次法制课或开展一次法律咨询;二是明确督导方法:实地查看,走访十户群众,查群众熟知率,联系卡发放到位率等。查看工作日志。实地调查,查看记录,听取汇报,查看工作日志是否规范、认真,每次记录不得少于一页。查组织开展巡逻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办好事等情况。走访了解,查看台帐;三是明确评分标准:联系卡每少发一户扣2分,群众熟知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没有干警下基层活动办公室及办公室牌子的扣10分。少工作一天扣5分,工作日志每少一篇扣2分,不规范、不认真的扣1分。没组织巡逻防范扣5分,记录不全的扣2分,好事、实事每少一件扣3分,没有不得分;四明确奖罚措施:每两周对干警六个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一次,并进行书面通报,得分前三名的干警每人奖现金200元,得分最后2名的干警每人扣发文明奖300元;班子成员得分前2名的每人奖200元,得分最后一名的扣发文明奖300元。并将评比结果与干警的年终绩效考评成绩和个人评先资格相挂钩,并纳入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作为干警年终绩效考评称职或不称职的考评依据,有效的监督,合理的奖罚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下基层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干警下基层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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