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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地“枫”景 步履不停】树木遮荫扰农产 联动调解护粮安|张市法庭巧解邻里“树”纠纷

发布时间:2026-08-07 10:26:47


“远亲不如近邻,地里的矛盾,就在地里化解。”近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张市人民法庭联合张市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成功调处一起因树木遮荫造成农作物减产的涉农邻里纠纷,让心存隔阂的“树邻”重归祥和的“睦邻”,以司法力量守护田间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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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老王与被告是同村乡邻,两家承包地紧紧相连。被告地里栽种的树木逐年生长,繁茂树冠遮挡住农田光照,致使老王种植的庄稼连年减产。老王多次上门沟通协商,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眼看着收成持续受损,万般无奈之下,老王一纸诉状递交到张市人民法庭。

涉农土地纠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容易激化邻里矛盾,难以实现案结事了。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永刚没有机械的就案办案,而是主动对接张市镇综治中心,启动村组初调、综治联调、法庭兜底矛盾三级过滤机制,联动镇、村调解力量,合力化解田间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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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不能纸上谈兵,咱们到田间实地看一看,实地丈量树木距离,摸清遮荫影响范围。”八月的午后三点,炎炎烈日炙烤大地,法官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冒着酷暑一同奔赴争议农田进行现场勘验,实地测量树木与耕地间距,细致查看树冠遮荫范围、农作物实际生长现状,把案情查清在田间,把证据固定在地头,为调解打下扎实事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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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查清的案件事实,工作人员兼顾法理与人情,耐心开展释法明理,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一番推心置腹的沟通劝解,被告认识到树木遮光给相邻农田带来的损害,当场同意将树木伐除;原告老王也顾念乡邻情谊,大度表示只要移除树木,不再追究过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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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田埂之上,双方握手言和,现场签署调解协议。一桩因树木引发的邻里积怨,在司法与综治调解的温情联动下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张市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农业主产区实际,做实矛盾三级过滤工作机制,把调解工作搬到田间地头,就地化解邻里、宅基地、土地承包等涉农纠纷,既守护群众“粮袋子”,又维护乡村邻里和谐,以基层司法实效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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