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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驾校 以案释法鸣警钟

发布时间:2026-04-22 09:18:50







    法庭不仅在庄严的审判大楼内,更在群众需要的地方。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近日,门楼任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了神力驾校,巡回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驾校学员及旁听群众送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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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2025年9月14日,被告陈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尉州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尉州大道与北街交叉口时,因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与同向行驶由原告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猛烈相撞。此次事故不仅造成两车受损、手机损坏,更导致原告李某某及电动车乘客张某某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某被紧急送往尉氏县中心医院救治,住院治疗长达84天,经诊断为多处骨折、韧带损伤等。针对此起事故,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李某某、张某某无责任。




对簿公堂


    经查,肇事车辆陈某名下的小型轿车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限额为2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且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限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李某某与张某某依法将被告陈某及其投保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本案中,原告因伤住院84天且伴有多处骨折与韧带损伤,其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及医疗费等将是庭审争议与审查的重点。


巡回审理——把庭审开成“法治公开课”


    考虑到交通事故纠纷的典型性与高发性,门楼任法庭决定针对该案到神力驾校进行巡回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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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没有复杂的布置,却处处透着司法的严谨与庄重:国徽立在审判席前,“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的桌牌依次排开,“原告”“被告”的桌牌分立在原、被告的席位,红色横幅上“尉氏县法院门楼任法庭巡回审判”的字样格外醒目。承办法官身着制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庭审,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每一个环节都清晰规范。驾校学员与周边群众在侧凝神倾听,看着当事人陈述案情、提交证据,听着法官逐条释明法律规定,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感受庭审的全过程。

    本次巡回法庭具有多重积极意义:其一,便民利民,就地解纷。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如同多地法院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巡回法庭以高效处理纠纷,此次在驾校开庭,同样是为了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矛盾纠纷的就域化解。

    其二,精准普法,源头预防。驾校是培养未来驾驶员的摇篮。将真实的交通事故侵权案件庭审“零距离”展现在准驾驶员面前,比任何说教都更具震撼力。庭审现场就是最好的警示教育基地,让学员们直观感受到交通事故带来的惨痛代价及面临的法律追责,从而在握上方向盘的那一刻起,就将“安全驾驶、文明行车”铭记于心。

    其三,阳光司法,以案释法。巡回庭审将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司法透明度与公信力。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围绕事故责任划分、保险理赔范围、各项损失的计算标准等焦点问题进行调查辩论,无形中向旁听群众普及了《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引导群众在遭遇类似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权、理性索赔。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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