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尉氏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2010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发布时间:2011-03-01 14:33:45





为先进个人颁奖


为优秀人民陪审员颁奖


奏响《法官之歌》

    2月25日,尉氏法院隆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2010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师民,县政府正县长级领导李新敏,县人大副主任闫和平,县政协副主席刘富岭,县人大调研员张柯峰,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斌,县公安局政委王伟,县司法局局长徐如,县民政局局长刘水铭出席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师民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会上,表彰了2010年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世亮作了2010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对2011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宋国君作了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刘世亮院长与党组成员签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尉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师民在讲话时指出,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力推行司法为民举措,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较好地解决涉诉上访问题,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市法院乃至全省法院的前列,为尉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法院今后的工作他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把服从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二是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找准其与法院队伍建设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必须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县委中心工作,自觉做到把法院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谋划、置于中心工作中去定位。三是坚持公平正义,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继承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优良传统,特别是在民事案件审理中,要注重调解功能的发挥,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为最终目的,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协调各种利益冲突。

    会议在深沉的《法官之歌》落下帷幕,凝重激昂的歌声对全体干警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也表达了广大法官公正办案、廉洁司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铮铮誓言。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