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法铸忠诚 躬行践初心 | 尉氏县人民法院法官榜样风采:王永刚 发布时间:2025-10-24 11:09:47
近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了河南省法院系统一批成绩突出、堪称榜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尉氏县人民法院张市人民法庭庭长王永刚被授予“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王永刚,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尉氏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市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他将 “忠诚” 二字刻进了骨子里,把 “为民” 初心融入了每一个办案瞬间。多年来,他先后获得 “十佳政法干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对每一起案件的精益求精,是他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更是群众对他“公平正义守护者”身份的由衷认可。
民事纠纷就像一团团缠绕的线,涉及范围广、类型杂,还常常交织着复杂的利益诉求。如何解开这些 “线团”,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他始终放在心头的课题。而他给出的答案,便是用 “热爱” 与 “责任”,十几年如一日地践行法律人的初心。2023年以来,他共办理民事案件1484件,案件比、上诉率、平均结案时长、先行调解成功率等多个质量、效率、效果指标长期优于最高院设置的合理区间。
2022 年,一起棘手的案件摆在了他面前——某企业与靳某等人的 12 起返还原物纠纷案。这起案件不简单,牵扯到企业改制后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被告人数众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信访隐患。面对这块“硬骨头”,他一头扎进案卷里,逐字逐句研判案情,仔细梳理每一份证据材料,一次次约见当事人,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一遍又一遍地沟通协商解决思路,他的笔记本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沟通要点和解决方案。在他的不懈努力下,这 12 起案件最终全部以撤诉结案。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那一刻,所有的辛苦都有了意义,而他也用实际行动,让群众看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法官不仅要敬畏法律,更要做法律坚定的执行者。”这是他常说的一句话。自从穿上法袍,他就把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当作首要任务,力求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2023 年,尉氏法院审执改革的号角吹响。他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在高质量办结民商事案件的同时,还要牵头带领执行干警攻坚克难。他和执行团队不辞辛苦,早出晚归,全力查找拘传被执行人,研判疑难执行案件,加班加点完成执行工作任务。2023年以来,张市人民法庭执行团队共执结各类案件598件,有效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的权威。
定分止争,实质化解决矛盾纠纷是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在日常办案中,他注重把法理与情理相结合,运用司法调解的柔性智慧帮助当事人减轻诉累,达成双赢,让纸面上的权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利益,让“公平正义”变得可触可感。
2024 年,一起拖延了五年的交通肇事赔偿案,交到了他手中。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已是古稀老人,五年来,为了拿到赔偿款,老人四处奔走。看着老人满是沧桑的脸和厚厚的案卷,他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研判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多次做被执行人家属工作,通过大量的走访和摸排,终于查找并拘留了被执行人,至此案件得以出现转机。面对着申请执行人长期得不到赔偿款的怨气,他妥善居中调解,最终被执行人家属代为给付了赔偿款项,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从晨光熹微到夜色深沉,从法庭内的法槌起落到街头巷尾的走访摸排,他用忠诚铸就了信仰之魂,用担当挺起了责任之脊,用温情筑牢了和谐之篱。他以多年的坚守与付出,诠释着人民法官的初心与使命;他用自己的光和热,照亮了公平正义的前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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