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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有‘法’,成长同行

发布时间:2024-05-24 08:56:23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赋予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的法定职责,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的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该法的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之际,5月19日下午,尉氏县人民法院门楼任法庭干警走进门楼任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门楼任法庭干警通过发放宣传页、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来往家长们讲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教育方法以及家庭教育缺失的危害等内容。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最温暖的牵挂。今后,门楼任法庭将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家庭教育为切入点,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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