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在尉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学庆作法院工作报告。
回望2023年尉氏法院取得了哪些成绩?2024年又将会做出怎样的成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中院精心指导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6616件(含旧存374件),审执结15843件,结案率95.34%,结案率位居全市法院第二,整体工作全市法院排名第一。
一、奋力开拓进取,以绝对忠诚坚守公信担当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开展专题读书班、学习研讨会、主题党课等活动,在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用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要活动、重大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向上级党委和法院报告重大事项4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班子会4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传达学习文件46份。大兴调查研究,完成调研报告9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牢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在各级媒体刊发宣传文章190篇,编发官方微信公众号文章152期。
2、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以接受省委巡视为契机,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从严正风肃纪。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专题学习,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目标任务责任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使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等专项整治,规范司法行为。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主动填写报告事项262条。坚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落到实处,发出督察通报26期,督促问题整改8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次。
3、全面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司法能力作风
坚持利用部门工作周例会学习交流,促进司法实践与业务研讨紧密结合,提升干警政治素养、能力水平。组织开展“班子成员讲政治、员额法官讲业务、青年法官谈感受”交流活动,定期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技能大练兵。建立量化考评、评优评先、奖惩兑现机制,发挥平时考核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评选办案标兵11批194人次。切实推进从优待警,完善干警年度体检、工会福利、慰问休假等待遇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开展“5+N”主题党日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15场次。严格落实干部晋级晋升制度,强化人才管理,择优对21名干警进行职级晋升。
二、倾力服务中心,以精准护航扛起大局担当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法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大力开展涉企执行工作,执结涉企案件36件,为企业执行回款459万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16次,走访企业80余家,解答企业法律问题33个,助力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全力参与“银行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工作,组织法院清收专班,对尉氏农商银行、中原银行、尉氏合益村镇银行的不良贷款依法予以清收,执结涉贷款执行案件208件,共计清收到位金额1.51亿余元,确保金融资金安全。
二是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施意见》,联合县工会、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调裁诉执多元化解工作的通知》,加强部门联动和统筹协调,促进人民法院工作重心前移、内外衔接,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全年新收民事诉讼案件6738件,同比下降3.29%。构建纠纷解决新格局,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效,全年受理诉前调解案件4365件,结案4170件,其中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6件,调解成功出具“诉前调书”文号案件295件。
三是积极参与重点工作。按照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交楼、稳民生”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审理,善意文明执行,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确保全县“保交楼”项目顺利进行,协助完成了“天御华府”、“宜家华府”、“御湖湾”、“宏宇尊府”、“永美首府”5个楼盘的全面交付工作,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积极贡献。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6名驻村工作队员和4名帮扶责任人,在十八里镇邓家村、蔡庄镇西街村、邢庄乡簸箕任村和芦馆村帮助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投入帮扶资金5.8万余元。认真参与全县创文创卫活动,组织干警400余人次,在县城分包路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美化、靓化县城奉献力量。
三、聚力司法办案,以公正司法诠释实干担当
一是惩处刑事犯罪,推动平安尉氏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18件(含旧存6件),审结809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审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涉恶势力团伙犯罪41件判处63人。重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审结145件判处248人,其中16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审结67件判处77人。惩治“马路杀手”,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20件判处221人。保护个人隐私,严惩侵犯公民信息犯罪,审结14件判处27人。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严惩环境资源犯罪,维护生态安全,审结36件判处64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依法惩腐肃贪,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判处10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及认罪认罚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严格适用非监禁刑217人。落实少年审判优先、特殊保护理念,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主动开展社会调查,适用“温馨庭审”审判,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审结未成年人犯罪20件从轻判处24人。
二是加强民事审判,助力和谐尉氏建设。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民事权益保护,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997件(含旧存259件),审结6808件,结案率97.3%。坚持“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的审判理念,调解、撤诉案件2938件,调撤率43.16%。维护家庭和睦稳定,弘扬文明家风,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1070件。坚持防范与化解风险并重,促进民间资本依法流转,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2004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审结买卖、建设工程等纠纷494件。加强民生司法保护,快审快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交通事故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878件。弘扬守约诚信,惩戒违约失信,营造公平诚信的法治经济环境,审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361件。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发放救助金14.5万元。
三是强化行政审判,服务法治尉氏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全年受理各类行政案件86件(含旧存1件),审结81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46件,审结41件;行政非诉案件40件,审结40件。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延伸审判职能,开展法治辅导,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机关的履职指引,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从源头减少行政纠纷数量,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00余人次,解决行政执法难题6个。加强府院联动,与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推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建立以“预约、通知、指导、反馈”为内容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四步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4人次,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4件。
四是强力执行攻坚,助推诚信尉氏建设。坚决破除阻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勇于向“执行难”顽疾亮剑,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508件(含旧存108件),执结5946件,结案率91.36%,执行到位金额3.29亿元。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突出民生司法保护,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紧盯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九类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类案件1727件,执行到位金额2714.64万元。健全“互联网+司辅”网络拍卖机制,启动网拍296件,成交金额5974.84万元。精心组织攻坚活动,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先后开展“豫剑执行”、“菊城亮剑”等专项执行活动,出动干警1531人次,警车457台次,腾退土地2宗、房屋18处,拘留94人,追究拒执罪5人,执结案件926件,执行到位案款6870万余元。落实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限制高消费2141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848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191人次。坚持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并重原则,鼓励失信被执行人积极践诺、主动履约,及时解除限制高消费、失信黑名单845条
四、惟力司法改革,以创新发展体现责任担当
一是完成“立审执”一体化改革。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坚持优化审判体系,将立案、民事和执行三大部门人员合理调配,为四个人民法庭增派8名员额法官、4名调解人员和20名执行干警,将立案调解、案件审理和强制执行三个方面的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进行深度融合,做到“强保全、重调解、促执行”,形成矛盾实质性化解的合力,让法官在案件“立、审、执”过程中,有效实现案件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推动“审执管理”大融合改革。以审判执行监督管理为抓手,深耕司法规范建设,我们将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卷管中心归口审判管理办公室管理,20名执行管理岗干警划归审判管理办公室,形成了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监管的大格局,审判执行管理更加严格、考评更加科学,手段更加精细,衔接更加规范,有效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
三是推广“法庭品牌”一篮子经验。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树立蔡庄法庭品牌,在各基层人民法庭推广蔡庄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诉源治理、调解人才培养、“无讼村”创建、“三零”创建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全面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四个人民法庭大力开展指导基层民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将大部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参与、指导基层民间调解矛盾纠纷2653起。
五、致力司法服务,以不变初心践行使命担当
一是坚持司法为民,建设诉讼服务新体系。以“立审执”一体化改革为抓手,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力打造功能完备的人民法庭。在四个基层法庭建成了集“立案、保全、缴费、担保、调解”为一体的诉讼服务室,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四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3394件,首次执行案件1850件,财产保全案件889件。
二是坚持科技赋能,构建智慧诉讼新格局。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依托,打破了传统诉讼时空的阻碍,将“网上”立案、调解、庭审等网络服务进行升级改造,与省外基层法院完成跨域诉讼演练,当事人可以在家门口的法院、法庭申请跨域立案、跨域诉讼,实现诉讼服务“网上办”、“掌上办”、“门口办”,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全年接收网上立案申请11248件,网上缴费6022笔,跨域立案3件。
六、竱力接受监督,以阳光司法呈献公正担当
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落实代表、委员走访联络机制,一对一走访代表委员80余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件,高效办理人大常委会转办群众来信来访案件4件,做到件件有回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9场次,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监察、检察监督。
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办理案、事项5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认真办理检察建议24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随机抽选机选人民陪审员872人次陪审案件。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等130余人次参与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执行活动5次。邀请中小学校师生200余人参观法院、模拟庭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3年,县法院先后有7个集体、42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指引,得益于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
县法院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评委“河南省文明单位”
县法院门楼任人民法庭被中共开封市委政法委员会评委2022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
曹磊同志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立个人二等功”
李英同志中共开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评委“全市调解工作优秀个人”
2024年工作安排
坚持党的领导,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彰显新担当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刻领会坚持人民至上的鲜明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底线思维,用政治眼光、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办理好每一起司法案件。
坚持围绕中心,在精准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
不断强化能动司法,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实施,提升司法对融港建设、生态宜居等中心工作的贡献度。深入推进打击犯罪精准化、扫黑除恶常态化、防范风险系统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商事纠纷和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坚持履职尽责,在审判质效提升上取得新业绩
紧扣公正和效率主题,抓实审判主责主业,紧盯全市法院“1145”总体工作思路,聚焦审判效率等重点指标,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明晰树立奖优罚劣导向。坚持岗位赋责、管理赋效、考核赋利,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深化诉源治理、案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把“四源共治”抓到点子上、落到关键处。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程序,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坚持固本强基,在法院队伍建设上实现新跨越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干事创业的整体合力。不断优化干部选任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和审判人才的培养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如实登记填报,筑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审判理念教育,坚定审判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逐梦惟笃行,奋进正当时。县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定决议,以重任在肩的使命感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勇当“融入航空港、建设新尉氏”的实践者,为全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尉氏场景”贡献法院力量,展现法院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