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南曹乡某村宋某某在带领多人外出务工摘枸杞后,以种种理由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在2022年达成还款协议后,一拖再拖,拒不偿还,最后玩起了失踪。进入执行后法庭通过多方面联系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口惠而实不至,法庭执行人员春节前多次查找无果。
农历初九上班第一天,在当事人配合下,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宋某某被蔡庄法庭拘传到法院,经查询,被执行人2023年收入高达17万元,明显属于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情形,当事人仍然以没有钱哭穷,法庭执行人员决定对被执行人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大压力下,宋某某家属帮助宋某某还清了六件执行案件执行款项6万多元。第二天,其他得到消息的被拖欠工资务工人员,对宋某某围追堵截要求偿还欠款,法庭依法开展诉前调解,化解劳务纠纷三起。为警示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宋某某罚款1万元,责令被执行人依法经营,诚信履行劳务人员工资,宋某某表示悔改。
通过本次执行,有效打击了部分人员拖延、拒绝执行的行为,迫使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