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监督,3月22日上午,尉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县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共计10余人共同参与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某华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1.93万元,数额较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及被告人围绕犯罪事实、量刑部分进行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依法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仔细聆听。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感受庭审全过程,深刻认识到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职责。
今后,尉氏法院将继续用好旁听庭审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根据行业特点,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把法院工作自觉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打造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法院。通过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推进尉氏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向高质量、高标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