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近日尉氏县法院水坡法庭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到了被执行人亲家的“威胁”。然而,其“威胁”的方式令人哭笑不得。
经人民法院调解,被告任某建于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袁某借款、于2023年1月22日前偿还原告劳务款,面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任某建不是积极主动履行,而是拒不履行两案的还款义务。
在执行干警依法对任某建采取拘传措施并扣押其名下车辆时,遭到任某建亲家吴某占的阻拦,执行干警强制将任某建名下车辆扣押至指定停车场,并依法对吴某占采取强制措施,拘传至本院,在即将面临司法拘留甚至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时,吴某占终于慌了神,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协助执行人员,敦促任某建足额履行两案案款。
经执行人员释法明理、吴某占的不断督促,任某建让其朋友将两案案款足额送至法院。原告袁某当天便收到了案款。
对于吴某占的违法行为,尉氏县法院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5日的惩戒措施,鉴于吴某占在醒酒后主动认识错误,书写悔过书,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敦促被执行人足额履行案款,又考虑到其子女长期外出打工,家中2名幼儿均不满三岁且无人照看,尉氏法院出于人道考虑,撤销了对吴某占的拘留决定。
近日,执行干警收到当事人袁某送来的锦旗。“人民卫士,一心为民”的烫金大字,既表达了对执行干警的感谢,也是对尉氏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
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是每位公民的义务,不容推辞,任何阻止法院执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效打击了拒执行为,不让生效的法律文书变成一纸空文,打通维护群众权益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