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两级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尉氏县法院司法技术部门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对同类案件施行集约办理。近日,司法技术部门将三个同类案件进行“打包”处理,最大限度节约鉴定成本,提高鉴定效率。
案件一
2022年7月份,孙某购买房屋后,发现楼上渠某的卫生间有漏水渗水的现象,直接影响到了孙某的卫生间及厨房,给孙某的房屋及财产造成了损坏,孙某多次与渠某沟通,渠某明知自己房屋卫生间漏水仍不维修,对孙某的损失更是不管不问。孙某无奈将渠某诉至法院,要求渠某赔偿其损失并申请对房屋卫生间及厨房损失进行鉴定。
案件二
2022年5月,申请人王某、胡某回家时发现房屋顶部有渗水,客厅地面有大量积水,造成房屋装修受损,二申请人立即联系物业公司并由物业公司通知楼上业主孙某,双方协商后并未对财产损失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王某将被申请人孙某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并申请对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案件三
2022年11月7日,申请人张某发现自己家的主卧室房顶渗水,房顶、柜门、柜体因漏水已经变形开裂。申请人张某找到被申请人赵某协商维修事宜,赵某一直推脱,申请人张某多次通过该小区物业协商此事均无结果。后张某将赵某诉至法院,并要求对墙顶、柜门、柜体等财产损失进行鉴定评估。
在收到以上三个案件后,司法鉴定团队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认真分析研判,认为此类案件的鉴定费用通常会高于实际财产损失。技术部门当即向各案件当事人阐明利害关系,经技术部门和承办法官共同与案件三当事人沟通,案件三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赵某当场支付张某1000元,张某也取消了鉴定申请,案件圆满化解。
其余两起案件当事人坚持鉴定,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决定将这两个案件统一打包至某鉴定机构,刘晓莉亲自带队到该鉴定机构与负责人协商打包事项,就鉴定费打折收取及快速勘验现场圆满达成一致,既节约当事人的鉴定费用支出,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今后,尉氏县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案件集约办理力度,力争最大限度缩短鉴定周期,降低鉴定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