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尉氏县法院蔡庄法庭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主动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2年1月至11月,该法庭审结501件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4.63天,比全省法院平均个案用时缩短了19.53天,10%左右的案件立案当天结案,民事案件结案率达到97%,调撤率达到83%,其中调解率连续两年保持在60%以上,离婚案件调解率高达90%以上,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离婚案件调解 助力和谐家庭建设
蔡庄赵某以男方家庭暴力为由坚决要求离婚,这是赵某第二次要求离婚,一般情况下和好的可能性不大。法庭庭长曹磊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一方面与双方家人沟通,得知赵某曾因家庭矛盾喝过农药,家里花费近三十万元才挽救回生命。经法庭多次调解,赵某依然要求离婚。他拓宽思路,说服赵某信服的大姐配合法庭做调解工作。在全面了解事情前因后果的情况下,曹磊从情理法角度,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女方选择自杀的极端方式解决问题,造成家庭巨额债务,辜负家人的真心付出,离婚对三个孩子一生的巨大影响等方面,与赵某真诚沟通。同时,赵某的大姐对男方关心妻子不够进行了批评,教育男方改掉大男子主义。通过双管齐下做工作,赵某和丈夫都低下头承认错误。随后,曹磊和双方家人一起把赵某送到三个孩子身边,一家人终于团圆了。
为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蔡庄法庭的干警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每年50件以上离婚案件的夫妻和好如初,则是最好的见证;通过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好无望的夫妻能够和平分手,并就子女抚养教育等问题达成协议,使双方有分工、有沟通、有协助,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单亲儿童出现人格缺失等问题,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努力成才。
健全诉源治理体系 助力无讼乡村建设
蔡庄法庭主动融入辖区诉源治理工作,加强与辖区党委、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土地所、村两委等沟通联系,常态化梳理民间纠纷,随时研判苗头问题,指导乡村干部调解矛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案件有效调解,既有力提升了乡村干部的治理能力,又提升了乡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还增进干群关系,推动乡村文明和法治建设。
在当地党委大力支持下,法庭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把政府推荐、在群众中影响大、威望高、说话办事公道的刘东文、范相友等人聘为特约调解员,让干部群众参加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并对乡村人民调解员朱国记等人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工作培训。目前,该法庭为辖区乡镇轮训两批乡村调解工作人员14人次,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培养人才,为诉源治理和无讼村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22年11月底,该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民事案件239件,防范民转刑案件2件,辖区有19个村保持零诉讼的局面。
注重线上调解结案 司法便民减少讼累
“好,我们同意法院的调解意见,现在就转账。”被告重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在电话里满意地说。
被告重庆某公司从原告处订购了一批服装,应付价款50余万元。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货物后,被告一直未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起诉至尉氏法院。承办法官曹磊当即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当事人及时沟通,了解被告的处理意见,建议当事人积极解决问题,避免进入执行程序对征信造成不利影响,彻底打消其逃避诉讼的错误想法。在办案人员耐心调解下,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通过转账方式当场向原告支付货款20万元,并约定了剩余货款的支付时间,至此该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蔡庄法庭坚持把调解、执行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把调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在当事人不在本地的情况下,前期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开展沟通工作,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力促双方和解。并动员当事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有效降低执行案件数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