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张市人民法庭庭长王永刚在审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时,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的调解作用,邀请网格员参与案件调解,成功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村镇干部的一致好评。
2021年12月,永兴镇刘符陈村村民符某就宅基地被侵权一事起诉到尉氏县人民法院。张市人民法庭庭长王永刚收到案件后十分重视,因为矛盾纠纷的双方当事人都已是耄耋之年的老人,而且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根子”,是生存权益最集中的体现,如何成功化解成为本案的难题。
了解到双方的纠纷已存在多年,期间历经乡村多次组织调解的情况后,2月26日下午,承办人王永刚法官驱车赶到刘符陈村,现场查看宅基地状况后,组织双方和亲属到村委会进行调解。为确保在顺利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避免新的纠纷产生,王永刚法官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教育疏导相结合,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最终通过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各种“软性”司法手段,在刘符陈村网格员的默契配合下妥善的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在化解纠纷的同时,王永刚法官适时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三进”工作进行了宣传,希望把司法工作融入城乡社区“诉源治理”工作格局,融入基层解纷网格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调解员的作用,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参与调解的村干部和网格员表示希望人民法庭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多指导,努力把刘符陈村打造成为零案件的平安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