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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战“疫”期间|“云间庭审”不停审 工作防疫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1-08-16 19:30:29







816日下午,随着清脆的法锤敲击声响起,尉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宇利用“云间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铭盗窃一案。整个庭审现场只有戴着口罩的审判员和书记员两人,公诉检察官和被告人出现在主审法官张宇面前“云间庭审”电脑的画面上。

庭审中,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通过远程视频技术与现场审理相结合的方式,顺利完成了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核实,以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2021451030分左右,在尉氏县人民路东段“尉拖宾馆”门口将被害人丁某某停放于该宾馆门口的一辆灰色“绿佳”牌二轮电动车(未拔车钥匙)盗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根据被告人刘某铭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铭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借助“云间庭审”系统,尉氏法院进行了一场无接触式的网上庭审。值得一提的是,该案做到了当天立案当天审结。

在蔡庄法庭,审判法官曹磊也利用“云间庭审”系统成功调解了一起融资租赁合同案件,整个庭审历时33分钟,其间视频清晰流畅,审理过程完整规范。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尉氏法院始终坚持法院工作“不打烊”。疫情防控不放松。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尉氏法院借助互联网推进开展网上调解、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营造疫情期间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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