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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债长期拘禁他人 十年逃亡终身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0-10-22 08:43:08


    因他人欠款不还,潘路明竟将张三发13岁的儿子非法拘禁长达278天,为躲避抓捕,东躲西藏,10年茫茫逃亡路,总难逃恢恢法网,近日,尉氏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潘路明有期徒刑一年。

    犯罪嫌疑人潘路明系河南省尉氏县洧川镇人,生于1967年12月3日,1999年因与长葛古桥乡孟庄村张三发合伙做棉花生意,双方产生经济纠纷,便和妻子王某(已判刑)一起租用一辆面包车,在张三发儿子张虎上学的路上强行将其拉到自己家中,潘路明在家时,张虎可以在院子里来回走动,不在家时,就将张虎锁在一间就无人居住的破屋里,平时吃喝拉撒都在屋内,屋里没有电灯和水,刚开始一日三餐还算应时,慢慢的一日想起来送一次或两次饭,平时路家人轮流看管,张虎曾试着从房顶两边的小窗口钻出去,但因木条挡着最终没能出去。

    案发后,路妻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潘路明流窜到山西、陕西等地隐姓埋名,到处流浪,今年3月份,潘路明在郑州某建筑工地干活时被抓捕。尉氏县人民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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