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结束,2021辛丑牛年正月初七上班第一天,尉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孙玉霞法官就收到来自黑龙江省被告人家属送来的一面锦旗,上书“法律的维护者、百姓的好法官”。这面锦旗承载着被告人张某家属对孙玉霞法官的肯定和赞誉。
据悉,黑龙江省被告人张某等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尉氏县公安机关逮捕,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2021年1月26日,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等三人,向尉氏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三人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仍非法提供信用卡,用于犯罪分子进行资金结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特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张某等人的刑事责任。
孙玉霞法官作为案件主审法官,审理期间,根据被害人的陈述,被告人的供述,相关证人证言以及公诉机关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犯罪,考虑到被告人张某无前科,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案发后积极退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2021年2月9日,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被告人张某非法所得,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该案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至审判终结,期间还进行一次补充侦查,孙玉霞法官仅仅用时二十天就完成全部审判流程,公正高效的进行了审判。被告人家属送的这面锦旗不但是为孙玉霞法官办案高效的点赞,更是对尉氏县法院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激励。
尉氏法院将继续在审判工作中,秉承“司法为民、高效司法”的宗旨,让当事人感受司法的权威和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