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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因婚姻诈骗被尉氏法院判刑

发布时间:2020-12-29 10:22:03



    2020年12月26日上午,外籍女性被告人THI N**C H**EN(中文名:氏某玄),涉嫌重婚罪、诈骗罪案在尉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据悉,被告人氏某玄,1994年出生,高棉族,小学文化,因涉嫌重婚、诈骗罪,于2020年7月31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氏某玄于2014年4月21日与郭某某在河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婚后与郭某某生活1年多后回国。2019年7月份,被害人张某某通过周口市“某某缘”婚介所介绍,交付婚介所16万元现金后,与被告人结识,被告人得到其中的人民币15000元后,在未与郭某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于2019年8月19日与被害人办理了结婚证,在被害人家中生活了一个月后逃走,同时带走了被害人手机、结婚时买的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等价值7300元的财物,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尉氏县法院立案后,为被告人氏某玄指定了辩护律师,并聘请HoaiT** T**n作为被告人的翻译,于2020年12月26日上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上述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考虑到被告人系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因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当庭判决被告人氏某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责令其返还被害人现金人民币15000元及财物。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温馨提醒:未婚的乡亲们!结婚心切可理解,涉外婚姻需谨慎,语言不通交流难,稍有不慎将受骗。本案就是典型的涉外婚姻被骗案件,受害人钱没有少花,到头来是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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