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上午,尉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门口,被告人韩某手持一面书写着“高效为民 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韩天宇法官手中,对韩法官公正审判、依法量刑、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誉。
据悉,今年5月30日,刑事被告人韩某与同村牛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吵并引起厮打,双方均受伤。经鉴定,牛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韩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韩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该案在尉氏法院立案后,韩天宇法官作为案件主审法官,考虑双方系街坊邻居,矛盾宜解不宜结,决定对涉及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经多次耐心调解,庭前被告人韩某及其家属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取得了被害人牛某的谅解,在12月9日的庭审期间,被告人韩某主动坦白、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依法从轻处理。
韩天宇法官考虑到被告人韩某是初犯,主动坦白、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本案因民间纠纷引起,对指定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判决后,被告人韩某被韩天宇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所感动,特制作一面锦旗送到法院韩天宇法官手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