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判令腾房不履行 三十年老宅被腾空

  发布时间:2020-06-28 09:16:16








    6月22日上午8点,尉氏县法院办公大楼前警灯闪烁,数辆警车整齐停放。在尉氏县法院党组成员马丽梅的指挥下,三十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尉氏县小陈乡某村村民高某与张某两家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我院于2018年作出判决,判令张某停止侵权,清除其放在原告宅基地上房屋内的物品。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处张贴腾空公告并告知其应腾空房屋,但张某始终居住在宅基地内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执行指挥中心对本案进行研讨研判,制定出了详细的执行腾房方案。 

    本次执行活动由党组成员马丽梅带队、执行局副局长张瑞喜负责。到达该村后,警戒组法警先行对现场进行警戒、疏散群众,严格稳控执行现场环境。随后案件承办人主动向被执行人张某亮明身份并出示法律文书,告知被执行人此次强制腾退房屋目的。 

    在公证人员见证下,执行人员对现场物品进行清点登记,严格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指挥搬运人员进行拆除、搬运,并告知被执行人物品转移安置情况。同时安排专人对被执行人家属进行阐法释理工作、化解矛盾。 

    执行干警果敢迅速、团结一心,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见证下,历经数小时努力,该处宅基地上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清除。中午13时,案件承办人陈一主持与申请人进行了落锁交接仪式,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马丽梅表示,强制腾空房屋历来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老大难”、“硬骨头”。在本次的执行风暴行动中,尉氏法院将继续加大力度,以高压态势全面依法惩戒,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