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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捷报!尉氏法院掀起执行“夏日风暴”

发布时间:2020-06-28 09:06:45









    周末的你阖家团聚,周末的尉氏法院执行干警可能依旧坚守在工作岗位。因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们起早贪黑,只为保障胜诉人的权益。来,带你看看上个周末尉氏法院执行局传来的捷报现场。 

扣押现场一: 

    正在加班执行中的执行局副局长张瑞喜,突然接到案外人电话,称见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本田牌轿车出现在尉氏县大桥乡辖区内的某条路上。 

    由于手中的执行工作正在紧要关头,张瑞喜考虑到如果不及时扣押李某名下的车辆,恐怕很难再找到,便向同事请求协助执行,安抚尚在办公室内的当事人。自己则带领法警立即赶往大桥乡现场,扣押车辆并成功传唤该案件的当事人。截止6月21日深夜11点,在张瑞喜的组织下,两起执行案件调解成功,现场履行全部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扣押现场二: 

    2018年8月,刘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过后,刘某仍未按期还款。无奈之下,2019年5月张某诉至法院。经尉氏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张某10万元本金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对刘某名下的高档奥迪Q5轿车进行查封,截止目前被执行人刘某仍未履行。 

    6月21日19点15分,在家休息的执行干警王凯勇接到申请人张某的财产线索举报电话,发现刘某名下的车辆停在岗李乡某村。为防止车辆再次“失踪”,王凯勇向指挥中心汇报过后,一行人立即驱车赶至尉氏县岗李乡某村,通过数个小时努力,22点30分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刘某的车辆。 

逮捕被执行人现场三: 

    2017年8月,申请人张某申请执行周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周某一直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且始终无法查找到其踪迹。2020年4月,经过尉氏县法院执行局财产查控发现,周某名下的支付宝一直存在使用记录,具有履行能力。申请人张某遂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罪对周某提起刑事诉讼。经过公安机关的配合调查,6月21日,在山东济宁市某小区内查到被执行人周某踪迹。执行干警立即赶赴济宁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于6月22日凌晨成功将周某带回。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逃避的行为,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掀起执行“夏日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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