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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执行法官面前耍小聪明

  发布时间:2020-05-18 08:45:23





    2014年,尉氏县某置业公司将工程发包给刘某,随后,刘某转包郭某团队开工建设。截止工程竣工,刘某未履行合同归还郭某施工保证金及部分工程款,并一推再推。2017年,原告郭某将被告刘某诉至法院,经尉氏县法院一审审理和开封市中院二审审理,判令被告刘某偿还原告保证金301413元。然而被告依旧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原告于2020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防控期间执行干警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与被执行人进行数次沟通,但均告无效。在近期疫情得到缓解后,尉氏县法院执行局将该类涉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列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案承办人张明珠在与执行指挥中心汇报后,迅速制定执行方案,果断采取行动。 

    5月13日晚,被执行人刘某供述,他名下的的奥迪牌轿车转移至朱曲镇某村民手中。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案件承办人张明珠立即带领干警前往现场。经多方查证,认定被执行人提供了虚假信息,随即开始执行方案二:查找被执行人踪迹。 

    5月14日上午,在申请人的配合下,终于成功传唤被执行人刘某至尉氏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 

    在到达执行办公室后,被执行人刘某率先使出“苦肉计”。提起还钱一事,刘某大谈自己的苦衷,表示有心无力。面对此种状况,拥有丰富执行经验的张明珠,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推卸责任并不能解决问题,告知刘某如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将会对自己的征信、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良影响。同时与双方进行协调沟通,提出分期履行的解决方案。经过四个小时的调解,被执行人逐渐被说服,履行了10余万元案款。剩余欠款由被执行人提供物保。历经一天一夜的奔波忙碌,案件顺利执结。至此,原告郭某悬着数年的心终于落了地。 

    下苦工、开良方、拔钉子,各种各样的执行难题层出不穷,无论是线上执行还是线下执行,涉及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的案件牵扯较多,须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真心实意为民奔走,执行工作方可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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