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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齐努力 信访变满意

发布时间:2010-06-24 16:22:00


    6月10日,一起因医疗纠纷而引发长达3年的上访案在尉氏法院蔡庄法庭法官们共同努力下,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工作表示感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信访案变成了满意案。

    苏某与某乡卫生院医疗纠纷一案,早在2007年经过一审二审判决某乡卫生院赔偿苏某2万余元,但判决后,苏某以医疗鉴定不公,且关键证据“强的松处方”遗失为由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但经过调查,当时进行医疗鉴定时提取医院处方的情况与苏某反映的情况大相径庭,但苏某仍上访反映,该案成为多个部门督办的信访案件。2009年,苏某又以被告在第一次起诉时未赔偿定残后的护理费和继续治疗费等为由再次起诉至法院,由于苏某文化程度较低,为了更好地维护苏某的合法权益,主管院长王震峰积极协调司法局,为苏某指定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并报请院长免去苏某的诉讼费。案件受理后,合议庭积极研究案情,调阅原一审卷宗,研究二审判决书,在了解案情后,及时向苏某释明对定残后的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司法鉴定,合议庭一系列的积极工作为依法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案件开庭审理后,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合议庭认为,如果因此次没有调解成,而对该案进行判决,从表面上看纠纷是解决了,但实质上纠纷并没有彻底化解,双方可能会陷入更持久的纠纷,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合议庭坚持案件只要有百分之一的调解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承办法官一方面向主管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另一方面不失时机利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向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谈情理,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双方终于口头达成一致,但令人意想不到是,在准备签字履行协议时,苏某却突然提出今后还要求卫生院赔偿继续治疗费,某乡卫生院坚决不同意,双方不欢而散。至此,案件似乎走进了死胡同,没有了一丝调解的希望。面对僵局,合议庭没有气馁,而是积极分析案情,总结工作中不足或不到位的地方,探讨调解解决的主要症结。通过讨论,合议庭明显感觉到双方的心结还没有彻底打开,还存有一些不切实际不合理的想法,要想彻底解决此案,必须去除当事人的这种思想,明确了目标后,合议庭积极通过代理人、所在村委会,多次与当事人谈心等方法,拉进与当事人的距离,使他们相信法律,信任法官。通过近3个月的进一步深入的艰苦耐心的工作,终于有了结果。在此期间,双方当事人不断向院领导反映情况,院领导也都耐心地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6月10日,双方握手言和,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种费用共计30000元,双方其他别无纠纷。被告愉快地履行了协议,原告息诉罢访,该案圆满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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