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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牛三天小牛死 法官讲法解纷忧

发布时间:2010-06-24 16:20:40


    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牛,约定买回五天后付款,三天后小牛却死亡,买方不付款,卖方不依不饶,法官析法明理,定纷止争,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原告高高兴兴地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春夏百草青,付某想搞点家庭副业,向王某购买了3头牛,当时三只小牛活蹦乱跳,没发现有任何异常,他们二人通过中间人一起谈好了价钱,约定将牛买回后5天给付牛款。但天不有测之风去,在付某买回牛的第三天,三头牛中一头小牛突然发病,不治而亡。买者付某认为死亡的这头牛原来就有病,是卖主王某故意隐瞒病情,致使他遭受损失,他不应再付牛款。卖者王某一脸的委屈,认为小牛是付某买回后死亡的,责任全在付某,自己并没有任何隐瞒。看到要钱无望,王某一纸诉状将付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在向被告付某送达诉状时,问明情况后,详细向付某讲解了买卖合同风险的负担和违约责任等规定,使付某在思想上对法律的规定有了清楚的认识,纠正了付某的一些错误观念和认识。在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的同时,详细询问了当时的情况,并告诉他在做生意过程中,诚实信用是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原则,自己的牛有没有问题应该尊重事实。通过一系列的讲法工作,原被告都有所领悟,在法律上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双方愉快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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