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当事人严某夫妇带着锦旗和锣鼓队,特地从平顶山市宝丰县赶到尉氏法院,给尉氏法院送来一面绣有“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以表对尉氏法院和法官的感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新民,党组成员蔡燕峰,蔡庄人民法庭庭长曹磊等人受院党组委托接收了锦旗。
曹新民副院长接收锦旗后对严某夫妇表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院每位法官应尽的职责,你们送来锦旗是对尉氏法院和法官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尉氏法院各项工作的鞭策和鼓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一如既往的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让广大人民群众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悉,原告严某诉被告朱某、魏某为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朱某找原告严某协商合伙成立公司,并承诺按出资比例给原告股份,原告分两次交给被告现金25万元,但被告并未将原告列为公司股东,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被告将公司注销。原告多次找被告让其归还投资款,讨要无果,原告将被告诉至尉氏县人民法院。
尉氏法院蔡庄法庭立案受理后,曹磊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并依法组织原、被告双方多次到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曹磊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向被告讲述拒不还款的后果。最后在曹磊法官的耐心讲解下,化解了双方之间的怨气,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严某及时得到了案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