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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人大副主任闫和平到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0-05-25 14:56:58


    5月21日,尉氏县人大副主任闫和平一行在县法院院长刘世亮的陪同下到县人民法院视察刑事审判工作。

    闫和平副主任一行首先旁听了由人陪审团参审的荆海宽盗窃案的庭审。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法院院长刘世亮汇报了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交流了视察感受,高度评价县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徐芝静主任等认为,人民陪审团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已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今后需人民陪审团参审案件时要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被告人、陪审团成员。人民陪审团代表史富宽畅谈了陪审感受。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闫和平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对县法院做好刑事审判及人民陪审团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县法院要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刑事审判工作为法院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二是充分认识推行人民陪审团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是体现司法人民性,使司法进一步走向民主、贴近群众的改革创新,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三是争取支持。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调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要及时地向人大汇报刑事审判、人民陪审团工作情况,要把人大交办的事项当成重要工作来抓,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从而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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