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尉氏县人民法院顺利审结了该院首例涉外离婚案件。原告李某系尉氏县辖区居民,2013年通过婚恋网站与一波兰籍男子Pacyga相识并有短暂接触。一年之后被告再次来到中国寻找李某,双方于2014年11月在河南省民政厅领取结婚证。婚后被告离开中国,长住伦敦。原告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尉氏县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承办法官接案以后,仔细研究案情,确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该案件涉及境外,案件送达是一个难题。按照传统做法委托省高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中间环节多,时间花费至少也在一年以上。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被告,通过翻译软件与之沟通。起初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返回中国,承办法官以中国法律为依据,多次劝说,被告最后同意回到中国协议离婚。目前,二人已于省民政厅办理离婚。
近年来,尉氏县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开展诉前调解,通过调解结案,尽量做到案结事了,不仅最大程度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便利,也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