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9时,在尉氏县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尉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强身着审判员制服,手执法槌,亲自担任审判长。这是尉氏县人民法院响应司法改革,践行院长、庭长办案制度的有效举措
开庭前,邓院长仔细翻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他带领合议庭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把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展现了深厚的法律修养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庭审中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由于本案属于发回重申的疑难案件,合议决定休庭,择日宣判。
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实施,是上级法院提出的一项重要号召,也是法院系统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的一项重要举措。院长开庭促进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也提升了全院干警的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