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洧川法庭五日审结一起农民工讨薪案

发布时间:2010-03-03 10:25:52


    2010年2月25日,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从立案到当场履行完毕共用五日审结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受到农民工的高度赞誉。

    原来,尉氏县洧川镇某村的刘某跟随另外一村的工头李某在外地建房,春节前放假结账时,李某总共拖欠刘某工资2150元未付,刘某多次找李某讨要,李某以发包方未向其结齐账为由拒不把拖欠刘某的工资给付刘某,此时春节已经放假,刘某只好作罢。2010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八一大早刘某就来到法庭寻求帮助,经过了解刘某家中妻子体弱多病,上有八十多岁父母需要赡养,下有一子一女正在上学,全家仅靠刘某一人常年在外打工艰辛度日,刘某是家中的顶梁柱,如果被拖欠的工资要不回,刘某的子女将面临辍学的风险,知悉刘某家的特殊困难后,法庭戚庭长当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在争得领导同意后当场免交了刘某的诉讼费用,进行了立案。随后戚庭长又带领干警赶往李某家,进行调解,由于李某认为人家欠他的钱不还,他再拖欠刘某的钱天经地义,虽经多次调解李某却抱着葫芦不开瓢,调解陷入僵局;戚庭长没有放弃,调整思路,联系村干部于第二天再次到李某家进行调解,从农民工常年打工的艰辛,到刘某家实际困难,再到相关的法律规定,入情入理地对李某进行劝说,经过十多个小时的说理讲法教育,李某思想有所松动,认识到拖欠刘某的工资必须得还,随后戚庭长又趁热打铁,先后两天往李某家做工作,李某被戚庭长的真诚所打动,于第五日将其拖欠刘某的工资2150元交到法庭,法庭于当日将被拖欠的民工工资交给刘某,刘某当场办理了撤诉手续,这样一起农民工讨薪案在5日内被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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