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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法院宣判苏军平等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9-01-15 15:09:20



    近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苏军平等32人涉黑案件。主犯苏军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15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苏军平纠集“两劳”回归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苏军平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杜某、靳某、王某等人为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结构紧密,上下层级、主次分明,通过集中免费食宿、发放工资、福利和奖金等方式笼络犯罪成员,并制定内部纪律惩罚、控制组织成员。通过替人讨债、地下出警等方式大肆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实施一系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175.1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该犯罪组织通过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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